曾經我以為喜歡就是努力的理由,但真的是如此嗎?
因為喜歡所以不能向前,因為喜歡所以我也不能把喜歡當作接近的理由.
所謂的野望就是類似這樣的玩意嗎?
強烈感受到超越自身能力的願望,然後覺得好不甘心.
自己好弱好弱,好想變強,好想要學會寫小說.
真的很可笑!對吧!
你所喜歡的人對你來說是特別的,
你所厭惡的我則是畸形的異類,
對不起!其實也很希望自己可以展現光明積極的一面,
結果卻還是ㄧ次又一次的暴露出自己的陰沉.(或許又感冒了吧!)
理所當然的將怨恨發到他人身上,是多麼簡單直接的生活方式啊!
很羨慕!真的很羨慕!
那種只要努力向上,或甚麼都不想平平凡凡,以及放任自身欲望燃燒的人.
只要有一種價值觀便能存活下來的人.
真是可笑!想愛不能愛!想恨不能恨!
此時此刻真的好厭惡自己,一次也好!好想死在你的面前!
可這樣又要幹嘛?嚇你嗎?
呵!這麼做我似乎也不會感到開心.
想看你笑,喜歡看你在戲台上揮灑青春的模樣.
哈哈!
快要受不了我自己了!
甚麼想聽你說話.想跟你說話.
這樣的我跟跟蹤狂有甚麼兩樣.
嘻!不過就是個可笑無恥的變態角色.
頗適合在結局時讓男主角ㄧ劍刺死.
至少也有個圓滿的結局.
每個月至少要有一次對喜歡你這件事情產生強烈的罪惡感.
為什麼我要忍受這種心情?好想要果斷的放棄或任性.
好想要簡簡單單的當個好人或壞人.
只是要當壞人也沒有足夠的慾望驅使我去這麼做,
因為喜歡所以不得不放棄,因為不得不放棄,所以我必須壓抑,讓內心原本可能帶著善意的玩意兒發霉,
進而變成一種對你的渴求,然後在痛苦不堪時,無法定義自己對的你想法,
如果喜歡就該完全為你著想,而為你著想的方法就是一生不得接近你
作不到就不是喜歡,可若不喜歡是不是就代表我可以為所欲為了,即使會觸犯法律.
真的很麻煩!喜歡上太陽真的是一件麻煩到極點的事情,亂來還怕太陽失去光輝.
呵!如果有神!真不曉得祂幹嘛讓我遇見你,
因為這樣可以讓我在掙扎中成長?
還是他單純喜歡看人內心的善惡拔河.
好笑嗎?如果你跟你男朋友因此而感到開心的話,
我也會稍微感到欣慰的,
因為這是我這個畸形的小丑僅會的搞笑項目~脫帽敬禮
差不多也要到極限了!
我總還是要做個了斷.
無法再繼續忍受這種集哀嚎哭泣絕望歡笑溫馨與其他雜七雜八混雜在一起的情感了!
喜歡人不是壞事,但是只喜歡一個人卻讓我成為比大多數人還要貪婪幼稚的存在.
總是記得自己跟你說會努力做出一番成就的事情,
似乎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成功也好!失敗也罷!都需花費一段不短的時間.
到時你也早已嫁做人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