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自己究竟寫什麼風格會比較順手,但是一直想不通,後來才開始了解到其實沒有風格不風格,而是單純有沒有想要述說的主題和故事,以及耐心去完成而已,論點子的話,已經存了許多,只是一直沒有耐心去深入思考而已。總是那邊摸摸,這邊摸摸。

角色很重要,但對我而言,故事更重要。

身為人我的個性其實不怎麼明顯,同樣的在寫作上也是。
⋯⋯
不是完全不懂搞笑,只是會不自覺地喜歡去探討,想要寫出緊湊且有趣的故事。
讓人讀完很累但是很暢快的那種,就像是在看日本的推理小說及其他娛樂小說的感覺。

嗯~也就是說我本能上的想要寫出名作(雖然知道一開始很難辦到。)。
在構思劇情時會排斥我有印象的劇情和角色。
因為我想要投大出版社,我不是只想要作為創作者而活而已。
我的夢想是想要跟被老師譽為才女的女孩站在同等位置上。
換句話說就是我的假想敵是天才跟菁英。
如果不是以人氣作家為挑戰目標。
那麼我的夢想就不成立了。

我的夢想就是想要改變自己,充實自己,讓女孩對我刮目相看。
所以六年前才會開始立志不要走普通的道路。

那麼什麼樣的題材適合我呢?

如果單以我的心靈來看的話,就是那種幾乎要瀕臨崩潰,卻又因為心中懷有的飄渺希望而硬是將心整個重組,和原本要抓狂殺戮的晦暗思想抗衡,進而引發一波波衝突的故事。

就是很強烈的內心掙扎。

可是如果只靠內心話呈現,那就不叫做小說。

我得將那份混沌矛盾的能量具體成一個故事,並且讓有個性的角色在裡頭活動,為了夢想而和殘酷的現實拼鬥。

同時將最晦暗和最光亮的元素都盡收其中。

這麼一來我就會有無比強烈的創作欲和靈感。

六年前我早就已經決定了,夢想和現實我選擇了夢想。
在那個快要毀壞碎裂的現實中,我鼓起勇氣去回應自己心裡對女孩的喜歡。

所以沒什麼好猶豫的,如果寫不出名作,那麼就去多找份打工維持生計。

寫什麼題材可以獲得人氣,不是現在的我能計算出來的,或該計算的事情。

我只要將自己心理所蘊含的東西發揮得淋漓盡至就好了。(雖然現在對話能力進步了,但整體來看角色互動跟對話還是我最弱的一環,至於畫面描寫都可以靠修稿跟構思來營造,這或許跟我寫詩有點關連性吧~畢竟詩就是在營造意境。)

所以我得多參考單集或少數幾集就完結的作品(有些作品雖然只有一集,但密度反而特別高,且故事步調很快。)。

直接提昇劇情的密度,創作出緊湊的故事(不過還是必須引人入勝,這點是絕對必要的,畢竟是輕小說。)。

所以現在的我沒有能力寫出連載的大長篇小說,單本完結的長篇小說已經足夠讓我傷透腦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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